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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需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 2019-01-25 09:50    

在本次政协会议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随着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的持续变好有目共睹,但是一些偷排偷放的违法环境行为依旧屡禁不止,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治理问题已不可小觑。

“我们常见的电动车废旧电池和废机油桶,如果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人员非法拆解,其随意遗散、倾倒高浓度的有毒废液,不只是简单地会对土地和水资源造成污染,更为严重的是已触犯了法律。”市政协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军介绍,去年,唐山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环境保护领域办理的11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有9起是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而且这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其实,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必须由专门有资质的场所进行处理,如果混入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会对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影响,造成修复成本增加,甚至环境自行修复困难。“我们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为节约处置成本就违法变卖或销毁,而个人电动车的废铅酸电池,也被很多小汽修店收购拆解从中非法牟利。”李学军坦言,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曾调查一个县的汽修店就有300至400家,其收购和产生的危险废物量不亚于大型污染企业,而这些小店分散性强,不易管控,所以危险废物的管控必须从源头加强管控。

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李学军在提案中建议,在对日常生活危险废物的管理中,能在各地建立有存储资质的收集站,为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排解出口;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使公众认识到随意丢弃、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收储,减少随意丢弃对环境的破坏;在堵住源头的同时,加大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已损坏区域环境的修复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