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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首个《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7-05 09:34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社

为做好全市民兵履行国防义务的优待和权益保障工作,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民兵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基础,近日,我市出台了首个《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方案》中确定的优待服务对象为全市在编基干民兵和编组基干民兵的企事业单位。《方案》中明确了八项优待服务及权益保障措施,包括:

设置服务窗口,在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服务大厅、技能培训机构、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银行服务网点、公路铁路客运站、民航机场、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城市公园设置基干民兵服务窗口,并设置明显标识。

提供优先服务,基干民兵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凭《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先服务:优先办理户籍和婚姻登记手续;符合条件人员优先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政策;优先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在各公路铁路客运站、民航机场享受优先购票、安检、乘车等服务;在各级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时,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诊疗服务;在各级银行服务网点优先办理开销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业务;在各类旅游景点享受优先讲解、引导等服务。

提供优待服务,办理基干民兵优待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在各类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和公办A级旅游景区景点参观游览免收首道门票费;在唐山市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气)站享受家用汽车加油折扣优惠;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运营网内享受个人手机通信折扣优惠;拟入队的基干民兵和确定的年度参训对象,按照规定享受免费体检。

落实保障措施,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编组基干民兵的企事业单位按出勤对待,不得因此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应结合任务特点,为基干民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落实扶持政策,对编组基干民兵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实施如下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武装工作的经费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相应费用在税前扣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项目、用地等审批优先和程序减化政策,以及其他有关扶持措施。

给予政治优待,经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享受以下政治优待:评选市(县)军民融合重点企业时优先推荐;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基干民兵个人,在入党、竞选村干部时优先推荐,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征集服兵役;企业出资人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在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根据人选的标准条件和结构比例,优先推荐。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在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作战支援等应急应战行动中表现突出,军事比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各行业选树的生产骨干、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等基干民兵典型,对支持基干民兵编建、保障基干民兵参加应急应战行动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由军分区、人民武装部采取适当方式实施表彰。

健全宣传机制,对获得荣誉的单位、个人,通过军地渠道同步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