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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召开11月份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部署会

发布时间: 2019-11-07 14:59    

10月30日下午,唐山市召开11月份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部署会,就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保障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李贵富出席调度会并讲话。

会议对《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分析了近一阶段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体情况,就加大“刑责治污”工作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11月份空气管控工作的强化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和秋冬季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保领域不发生风险进行再动员。

李贵富同志指出,临近年底,正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我市部分区域涉及环境污染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按照省、市部署,全市各县(市)区及各级各部门要上下同心,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突出重点,采取“点穴式”减排治污,实施精准治污,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不发生风险。

李贵富同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用足用好《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法律武器,全面向污染环境行为宣战;要全面落实11月份管控措施,坚决打赢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要科学精准实施停限产措施,对不执行停产措施的严惩重责。同时,要紧盯工作进度,狠抓露天焚烧、重型柴油货车治理力度,严查问题车辆。要高标准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等项重点工作,用务实的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贡献。

贵富市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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